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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日鑑賞期與退換貨說明

●七日鑑賞期:
【七日鑑賞期(非試吃期)】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拆開配送包裝之外盒檢查;
如發現商品外包裝破損、數量、規格或產品不符...等瑕疵狀況時,敬請拍照記錄
盡速放置於冷藏設備中、保留原包裝,
並立即通知本公司,將會盡快為您提供退換貨之處理。
 
如因人為因素(如保存不當、商品未依照產品說明做存放、將保鮮片/乾燥劑一同混入食材調理)造成商品的損毀、缺陷,恕無法退換貨
 
換貨服務產品有效期-若已遵循產品保存方式,但在保存期限內開封發現產品變質,請於立即通知本公司,將提供退貨/換貨服務
七日鑑賞期,若商品有並於到貨後24小時內以電話或e-mail通知本店舖,本店舖會盡全力協助您處理。
 
●退貨方式:
退換貨前請務必先與本公司聯繫,
申請退換貨過程可能會要求附上產品瑕疵、包裝破損等...退換貨原因之產品照片(電子檔即可)。
待確認退貨相關事宜後再將商品退回指定地址,待商品驗退無誤後即辦理退換貨手續。
 
退貨說明:
以下狀況恕不接受退/換貨處理
 A:已逾七日鑑賞期
 B:商品拆封無發現瑕疵
 C:未附上原包裝袋或包裝不完整及破壞之商品
 D:因消費者人為毀損,恕不接受換貨
 E:原附加贈品或附屬物有遺失
 
運費負擔:
本公司將會派宅配公司到府收取退/換之貨品,消費者不需負擔運費(僅台灣本島適用)。
 
若非本公司責任歸屬之退換貨,需由消費者負擔退換貨之全額運費(單次110元,換貨視為來回兩次酌收220元)。
 
發票說明:
請於收到發票後,立即檢查發票統編及抬頭是否正確,若發現有誤,務必在收到發票七日內,
先以電話告知,確認後寄回。